哪些人员属于学校因私出国(境)的登记备案人员?

发布者:邓莉蕾发布时间:2025-11-07浏览次数:13

答: 通常包括以下六类人员,具体范围以学校组织/人事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。

(一)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;

六级及以上职员;

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、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;

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;

涉密人员;

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备案的其他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