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 通常包括以下六类人员,具体范围以学校组织/人事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。
(一)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;
六级及以上职员;
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、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;
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;
涉密人员;
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备案的其他人员。
答: 通常包括以下六类人员,具体范围以学校组织/人事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。
(一)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;
六级及以上职员;
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、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;
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;
涉密人员;
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备案的其他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