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法 (试行)》(浙水院〔2019〕128号)文件规定及工作需要,现面向校内在编在岗人员中招聘纪检监察室巡察综合岗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岗位情况
2.招聘岗位:巡察综合岗
3.岗位类别:管理岗
4.岗位职责:
协助制定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巡察工作方案;协助推进巡察全覆盖,做好统筹协调、指导服务巡察组开展工作和被巡单位巡察准备、整改销号等工作;协助开展巡察办内部建设,负责巡察工作政策研究、制度文件起草、材料报送及归档等工作;完善各类台账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2.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并自愿从事纪检监察事业和巡察工作。
3.中共党员。
4.工作思路清晰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5.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三、报名流程
1.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6:00前,逾期不再受理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应聘校内岗位报名表》进行报名,申请表交至教学科研综合楼1201室或通过浙政钉发送(联系人徐刚,联系电话:88017)。
2.资格审查后,由纪检监察室组织面试(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,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3.拟聘人员填写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内人员转岗调动审批表》,办理转岗调动事宜。
